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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儿童福利院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4 09:26:38 来源:本站 阅读:788

榆林市儿童福利院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榆市儿福字〔2014〕5号

 

本院各科室:

为了全面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和局党组有关要求,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榆林市儿童福利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指导联系工作组,党员代表监督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白智民    院长

   副组长:何  莉    党支部书记

           刘玉茹    副院长

成  员:白  霄    办公室主任

        张立天    宣教科主任

        周  敏    养育科主任

        高  赟    后勤科主任

主要职责:1、就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2、安排部署本院教育实践活动,对每一阶段的活动作出安排,提出要求;3、组建和派出指导联系组,督促检查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和措施的落实情况;4、听取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提出工作意见;5、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白  霄

办公室副主任:  张立天  周  敏

联络员:  刘  梅  高璇荷

成  员:  段心语  闵文军  刘彩瑞  张  霞  王  晶

主要职责:1、及时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有关情况;2:抓好指导检查工作,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3:对在调查研究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小组分阶段作出决策提供建议;4、筹办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阶段安排、汇报总结等的准备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5、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6、主持、安排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 上级单位联系工作组

刘  梅、高璇荷

   工作职责:1、了解和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参加本单位各科室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重要活动;3、发现和分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向上级领导小组请示汇报;4、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局党组和本院有关精神和工作;5、及时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实际情况。

四、 党员代表监督小组

马巧亚、高建梅

工作职责:1、负责收集、反映党员干部群众对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四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参与院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重要节点活动,在参与中监督,提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3、结合个人体会,向群众传达院班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解疑释惑,做好宣传、服务群众的工作;4、对本院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榆林市儿童福利院

                            2014年3月17日